马克思主义学院听课评课评学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11-04


为完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根据《皇冠welcome官网听课管理实施细则》《皇冠welcome官网评教评学评管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听课人员及学时要求

(一)领导干部听课。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期,其中分管教学工作的不少于8学时/学期,具体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学听课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学督导员听课。不少于10学时/学期具体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

(三)行政科级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2学时/学期,其中学院负责教学的科级管理人员听课不少于4学时/学期。

(四)教师听课。不少于5学时/学期其中青年教师及导师参照所签订的《皇冠welcome官网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协议》执行。

(五)具有多重身份的,在最高听课任务量基础上,增加不少于2学时/学期(含2学时)。

二、听课范围和方式

(一)听课范围:全日制本(专)科开设的所有课程,其中思政课以外专业课程听课不少于1学时/学期。

(二)听课方式:分为深入课堂听课和学校巡课管理系统在线听课两种形式。其中每人每学期至少深入课堂听课2次,以单独听课为主。

三、听课要求

(一)深入课堂听课不得干扰教师授课和学生学习,应尊重教师,每次听课至少听完1学时,不得迟到和早退,课中不得接打电话。

(二)听课过程中,如听课人员发现教学规范等问题,应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授课教师应及时改进。

(三)听课人员随机听课,不事先通知。

四、评课要求

(一)听课结束后,教师根据听课学时要求及时登录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平台,认真负责地对教学准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效果、教学仪态等方面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线上听课需要在教学质量监控平台提交听课截图;线下听课需要提交现场听课照片(照片须体现授课教师、学生状态及教室时钟等要素)。

五、评学要求

(一)评学主体: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学对象:全体本(专)科在校生,以教学班级为单位。

(三)评学内容:任课教师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方面对授课班级的学风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评学方式:教师通过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平台进行网上评学,每学期开展一次,对每个教学班级都需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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