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本人向聘用单位提交书面 申请;
二 、经用人单位、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三 、人事处提出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 、人事处下达返聘通知;
五 、返聘人员填写《聘请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议书》;
六 、人事处按返聘工资待遇规定通知计财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