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征集标准化专业人才的通知》转发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按通知要求上报专业化人才信息,做好相关学术证明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份学术资料首页)。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上报人事处师资科。
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征集标准化专业人才的通知》
人事处师资科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开展
征集标准化专业人才的通知
自治区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研院(所)、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标准化改革,持续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宁政办发﹝2017﹞35号),发挥标准技术支撑作用,大力实施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专业人才在各领域的积极作用,推动政府、行业、科研、企事业和社会在工作中运用标准, 促进宁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拟建立标准化专业人才库,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有关标准化专业人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域和范围
面向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领域。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企事业等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高尚,热衷标准化工作,年龄65周岁以下,院士及行业领域具有权威性专家年龄不限。
(二)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内外本领域或本专业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熟悉本专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人员,有标准化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标准制修订、评审能力。
(三)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
(四)特殊专业、特殊领域专门技术及管理人才不受上述条件限制,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审核入库。
(五)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专有人才。
三、工作职责
(一)为制定全区标准化相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承担重大标准化科研项目和各类标准制修订项目评审工作;
(三)参与全区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培育、验收、评估工作;
(四)参与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评审工作;
(五)参与有关标准培训、宣传、国内外交流和研讨活动;
(六)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咨询服务;
(七)依据授权或委托对相关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参加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评审工作,依据授权开展企业标准比对、评价工作,为标准化监督、应用等提供技术支持;
(八)承担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交办的其他相关标准化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由所在单位推荐或自行申请。
(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委员可由秘书处统一组织申报,统一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报送申报表。
(三)符合条件的专家请如实填报《宁夏标准化专家申请表》(附件1),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提交至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靠,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自行推荐的申请人除没有单位或部门加盖公章外,其他与以上要求一致。
欢迎社会各界标准化专业人才报名入库,请于2019年5月17日前,将《宁夏标准化专家申请表》及相关印证材料送(寄)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标准化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602892174@qq.com,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官网下载)。
联 系 人:张军 路敏
联系电话:0951-5672142
电子邮箱:602892174@qq.com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
附件:1. 宁夏标准化专业人才申请表
2. 宁夏标准化专业人才信息汇总表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4月10日
附件1:宁夏标准化专家申请表,附件2:宁夏标准化专业人才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