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不孕不育及出生缺陷防治研究”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5-27   字体:【

宁医人字[2019]024

 

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部委省共建和“双一流”建设,提升生育力保持相关学科实力和学术水平,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教学科研能力和学科管理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学校委托美中国际交流中心举办一期“不孕不育及出生缺陷防治研究”培训班,该项目已获得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项目编号H192044007),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14天,预定于20199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参训名额

(一)分配原则

1.坚持专业相关的原则。

2.坚持面向教学科研临床一线的原则。

3.坚持促进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紧密结合的原则。

(二)参训对象和要求

1.参训对象:生殖、发育、遗传、药学、毒理等基础学科和妇产、产前诊断、泌尿外科、肿瘤等临床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2.具体要求: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9月以后出生)。

2)来校工作满3年以上。

3)近3年内未参加因公出国培训。

(三)名额分配(18)

团长:1(由校级领导担任)

临床医学院:4

基础医学院:4

生育力保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

药学院:2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2

中医学院:1

护理(高等卫生职业技术)学院:1

三、培训地点

美国华盛顿、洛杉矶(暂定)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1)遗传和环境因素导致的不孕不育及出生缺陷研究前沿;(2)生殖障碍及药物治疗新进展;(3)性腺、生殖细胞及胚胎体外冻存技术;(4)疾病诊疗过程中的生育力保护实施方案及技术应用临床管理规范;(5)生殖干细胞与生育力重塑研究前沿;(6)产前诊断降低出生缺陷。

(二)培训方式:采取讲座、业务访问和对口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五、境外培训渠道

美中国际交流中心

六、培训费用

培训相关费用从学校师资培训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530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名单一经上报确定,不得再调整换人。

    宁医人字[2019]024号附件:“不孕不育及出生缺陷防治研究”培训班学员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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