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9]015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宣发[2019]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通过资格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后,将推荐报告及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报送材料:1.《哲社科人才工程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1),此表由申报人员本人填写,单位汇总并提交电子版;2.《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3.《申报表》一式3份。4.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教改)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著作封面、封底、首页复印件,论文封面、正文首页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放置,无需装订。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上述复印件评审结束后退回个人。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将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宁宣发[2019]41号通知要求,以图书样式装订成1册,并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于4月底前报送。
附件1-哲社科人才工程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A3.xls
2019年领军&托举人才工程人员选拔相关资料.zip
人事处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