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4-10   字体:【

宁医人字[2019]015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宣发[2019]4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通过资格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后,将推荐报告及申报材料415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报送材料:1.《哲社科人才工程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1),此表由申报人员本人填写,单位汇总并提交电子版;2.《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3.《申报表》一式3份。4. 佐证材料:主要包括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教改)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著作封面、封底、首页复印件,论文封面、正文首页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放置,无需装订。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上述复印件评审结束后退回个人。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将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宁宣发[2019]41号通知要求,以图书样式装订成1册,并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于4月底前报送。

附件1-哲社科人才工程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A3.xls

2019年领军&托举人才工程人员选拔相关资料.zip

 

人事处

                                 201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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