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8-07-06   字体:【

宁医人字[2018]032

 各单位,总医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二、 选派办法及条件

选派办法及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主页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三、选拔与录取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组织资格初审,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被推荐人员填写《皇冠welcome官网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于7月1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评审与推荐

学校组织项目评审,对拟选派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拟选派人员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后,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3.网上报名

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0-9月20日。学校同意选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

4. 录取

学校按照申请受理时间和程序,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拟派人员的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负责审核、录取工作,并发放录取材料。

2018年10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3月31日,请各单位确保推荐人选可按时派出。

四、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派出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办理《国际旅游健康证明书》等手续。

2.留学人员派出后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3.人事处负责项目管理,对选派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协助办理派出手续;各派出单位负责对选派人员在外研修期间的学习进行跟踪管理。

4.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5.留学人员回校后,须对其出国研修工作进行总结;学校对选派人员的留学成效进行考核评估。

 

            人事处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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