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8]016号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 号)《关于组织开展“人才小高地”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209 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和遴选“人才小高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自治区将用5年时间打造100个“人才小高地”,2018年,将首先遴选行业“人才小高地”2个左右,企事业单位“人才小高地”20个左右,并将给予50-100万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我校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依托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特色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载体,积极申报行业及企事业单位“人才小高地”。
二、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相对密集(含柔性拥有),初步形成具有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层次,年龄梯次结构合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产业类人才小高地能聚焦一批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有原创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学术类人才小高地要有本领域处于国内区内水平、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团队;综合类人才小高地要有一支由区内乃至国内同行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技术精英及学术带头人组成的人才队伍。行业“人才小高地”应有 2 名以上国家、自治区领军人才领衔的创新团队。
(二)具有较强科研创新创业能力。产业类人才小高地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有多项省部级、国家级科研技术成果;学术类人才小高地其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国内、区内先进水平,能提升学科的学术地位,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能发挥重要作用;综合类人才小高地基研究项目、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效果显著,成果达到区内先进水平。行业“人才小高地”应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自治区重点创新创业平台,承担多项国家级科研课题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项目,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引领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
(三)有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政策灵活,能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室和配套设备,以及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四)有明确的人才小高地建设目标。能提出一套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方案,包括人才小高地建设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等。申报单位需着重说明建设人才小高地对本行业、本领域、本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预期达到的科研目标、经济和社会效益,承诺提供的人、财、物支持以及科研资助经费等。
三、填报材料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附件
2)、撰写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设可行性报告;
(二)附件材料,包括创新成果证书、产品(技术)合作协议、成果转让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最高层次奖项)。
以上填报材料需 word 软件编辑,A4 纸双面打印,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各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开会研究并将结果排出推荐顺序,交学校人事处。
(二)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着重对申报单位软硬件是否达到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立要求、预期目标是否切合实际、能否按规定提供资助等进行把关,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对进入终评的载体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评审答辩,确定拟入选名单,报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战略,打造西部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推进“部委省公共建高校”和“双一流”建设的有力支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申报工作。并以申报“人才小高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务必于4
月27日前送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57732964@qq.com)。
附件:2018年人才高地选拔的函2018(209号)附件1.pdf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表-附件2.doc
人事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