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人字[2017]050号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4号)和《关于遴选201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医学专业教师的通知》(留金来[2017]474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名额
(一)国际学生管理人员:1名
(二)医学专业教师:5名
1.基础医学院:2名
2.临床医学院:2名
3.其他医学专业:1名
二、 选派办法及条件
选派办法及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选拔与录取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本单位组织资格初审,排序,统一向学校推荐;被推荐人员填写《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附件3)、《皇冠welcome官网教职工继续教育审批表》(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评审与推荐
学校组织项目评审,对拟选派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评审。拟选派人员通过专家评审,学校常委会研究、全校范围内公示后,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3.网上报名
通过初评的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 资助经费
录取人员资助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1配套,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人员从一流学科建设经费支出,其他学科人员从学校师资培训经费支出。
四、派出与管理
1.留学人员派出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2.留学人员派出后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3.人事处负责项目管理,对选派人员进行出国前培训,协助办理派出手续;各派出单位负责对选派人员在外研修期间的学习进行跟踪管理。
4.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学校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回校服务的义务。
5.留学人员回校后,须对其出国研修情况进行总结,选派单位对选派人员的留学成效进行考核评估,报人事处备案。
附件:
1. 留金来[2017]4744号
2. 留金来[2017]4747号
3. 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推荐人员名单
宁医人字[2017]050号附件.xlsx
关于遴选201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国际学生管理人员的通知.pdf
关于遴选201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LH)医学专业教师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