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情况的公 示
根据自治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条件和推荐程序要求,经学校政工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1年11月7日会议评审,同意推荐下列同志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一、 高级政工师4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政工职评办审核,参加评审,名单如下:
范立宾 张 斌 张秀曦 朱彩虹
二、 政工师2人, 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政工职评办验收,名单如下:
朱 燕 王军宏
以上人员公示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3 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推荐申报人员资格。
举报电话为:6880569、6980028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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