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导向,进一步准确地了解掌握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流程要求,我单位对非学校自主评审系列职称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相对标的评审条件要求进行公示(业绩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5个工作日)。申报人基本情况如下:
朱玲勤(女),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取得高级实验师职称,拟申报正高级实验师。
张春(女),1973年10月出生,民盟盟员,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2009年取得高级实验师职称,拟申报正高级实验师(绿色通道)。
张占武(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档案馆(校史馆)副馆长,2016年取得副研究馆员(档案)职称,拟申报研究馆员(档案)。
王秀玉(女),1975年11月出生,民革会员,学报编辑部副主任,2016年取得副编审职称,拟申报编审。
丁加鹏(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财务与审计处预算科科长,2016年取得会计师职称,拟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级)。
焦玉成(男),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后勤管理处综合科科长,2017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拟申报工程师。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推荐申报人员资格。
举报电话:单位人事部门电话 6880569
单位纪检部门电话 6980035
附件: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