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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4人获批享受2017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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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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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校马良宏、戈朝晖、余建强、张慧萍4人享受2017年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本次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全区获批共40人,凡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颁发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荣誉证书,从2018年1月起 ,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期限5年。
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将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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