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医团发〔2020〕7号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为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与抗疫模范,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校团委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校园之星”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第二十五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期间,在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团学工作、疫情防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10月-11月
三、评选类型及条件
1.勤学之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综测成绩在专业前三名,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并在班级、年级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体育之星: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热心推广体育运动,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3.才艺之星:在书法、绘画、歌唱、器乐、舞蹈、摄影、演讲等方面有特长,在校级以上才艺活动中获奖或多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
4.公益之星: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长350小时以上的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社区、学校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参与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学业辅导、心理帮扶、返乡实践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先进事迹突出,得到了相关媒体的宣传报道。
5.自强之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6.社团之星:各级社团(或协会)成员;热爱社团活动,积极组织较有影响力的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热心为社团工作,事迹突出,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所在社团(或协会)被评为四星级以上社团的优先提名。
7.人文之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挥道德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促进校园形成良好风尚方面表现突出。
8.学干之星:学校各级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在学校、学院学生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行为影响力,突出的工作成绩,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荣誉,是公认的学生工作骨干。
9.科创之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发明创造、科技论文、创新性实验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优异。
10.实践之星:积极支持和响应上级、校团委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和组织带领身边同学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或在创业实践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11.团队之星: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单位。
12.平凡之星:在学校各个岗位扎实工作、积极奉献,助力学校建设,用奋斗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坚定毅力和独特的精神谱写“非凡”人生的师生或后勤保障人员。
四、评选方式
1.初评阶段。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根据评选要求,依据学院情况推荐“校园之星”候选人,具体报送要求附后。
2.复评阶段。结合PU口袋校园线上投票(分数占比60%)及线下评审组评审(分数占比40%),产生出入围候选人。
3.终评阶段。入围候选人信息面向全校公示,召开终评会议,由团委成员、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组成的“校园之星”评审组对候选人在第二十五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期间的具体表现现场评审,从入围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校园之星”个人奖项获得者和1个团体之星,“校园之星”提名奖获得者若干,同时面向学校各岗位推选平凡之星。
五、报送要求
1.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推荐“校园之星”候选人,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总人数不超过15人。请在2020年11月9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学校团委社团文体部421办公室,并将推荐汇总表、个人申报表、100字个人简介及获奖证明材料(2020年与申报奖项有关的校级以上奖励)、个人生活照(3M以上的免冠、无墨镜半身照)电子版材料由学院统一发送至twstwtb@sina.com; 电子版材料请根据评选类别建立汇总文件夹“XX学院第十一届校园XX之星申报材料”;个人材料文件夹请以候选人姓名命名,个人申报表以“姓名+XX之星个人申报表”命名,获奖证明电子版请以相应证书名称命名。
2.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个人进行资格和报送材料审查,严格做好“校园之星”的组织推荐工作,并公示拟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情况。同时,加强对先进青年学生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见贤思齐,青春向上的良好活动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奋发成才。
六、备注
1.已获得往届“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2.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含通报)以上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3.在上一学年考试中有不及格现象的学生不得参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苗、丁峰
联系电话:6980082
附件:
1.皇冠welcome官网第十一届“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2.皇冠welcome官网第十一届“校园之星”学院推荐汇总表
3.个人简介模板
4.事迹材料模板
附件.doc
共青团皇冠welcome官网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