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团发〔2022〕8号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自治区团委授予宁夏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申报2020-2022年度“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预通知》,现就我校推报2020-2022年全区“两红两优”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区优秀共青团员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踊跃投身先行区建设,在“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团龄在2年以上(截止2022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近2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近5年获得过地市、 县(区)团委、校级团委评选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的优先推荐;近5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中共党员和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团的章程,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学习教育,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九个重点产业”“十大工程项目”“四大提升行动”“四权改革”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本人及所负责的团组织基本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整录入。
2.截至2022年4月1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近5年获得过地市、 县(区)团委、校级团委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的优先推荐;近5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的,不再参评。
(三)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
1.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按期换届,管理严格。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在落实全区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共青团品牌活动上成效显著。
2.近5年获得过市、县级或校级团委评选“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荣誉的优先推荐。团委(团总支)近5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质量责任等事故;团委(团总支)书记近5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
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的,不再参评(学校团委、总医院团委)。
(四)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二级团组织内的团总支)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截至2022年4月1日,团支部(团总支)成立满2年。近5年获得过市、县级或校级团委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的优先推荐。团支部(团总支)近5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质量责任等事故;团支部(团总支)书记近5年内未发生违纪违法、个人征信、重大投诉等问题。近5年内获得过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荣誉的,不再参评(皇冠welcome官网总医院急诊团总支)。
(五)破格表彰
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等,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经学校团委推荐、学校党委审议、自治区团委批准,可以破格授予全区“两红两优”荣誉。
(六)不能表彰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全区“两红两优”荣誉:
1.近5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5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5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5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推荐名额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推荐“两红两优”人选(集体)各不超过1名。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审核上报,学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拟推报人选(集体),并在宁医朝阳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提请学校党委会审议后,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严格把关,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于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及汇总表、申报事迹材料、奖励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学校团委组织宣传部(正德楼421室)。申报材料严禁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即可。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李婷
电话:6980082
电子邮箱:493154947@qq.com
附件:1.申报表附件
2.全区“两红两优”汇总表模板及申报材料模板
3.全区“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
共青团皇冠welcome官网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