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团联发〔2023〕09号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展现宁医青年学子积极向上、潜心钻研、脚踏实地的进取精神,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团委联合学生处、研究生院将于近期开展第十四届“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第二十八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期间,在专业知识、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团学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
在学习能力、专业技能、科研创新、实验技术、团学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2月
三、评选类型及条件
(一)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1.人文之星: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素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挥道德引领和榜样示范作用,在促进校园形成良好风尚方面表现突出。
2.自强之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3.勤学之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在同学中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综测成绩在专业前三名,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并在班级、年级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科创之星: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在发明创造、科技论文、创新性实验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优异。
5.体育之星:具备良好的体育道德,体育方面有特长,热心体育活动推广发展,热心推广体育运动,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运动比赛,并取得突出成绩。
6.才艺之星:在书法、绘画、歌唱、器乐、舞蹈、摄影、演讲等方面有特长,在校级以上才艺活动中获奖或多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
7.公益之星:被认定为四星级以上的注册志愿者,且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长200小时以上;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示范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8.实践之星:积极支持和响应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投身和带领身边同学实施“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活动,或在创业实践方面做出一定成绩,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9.社团之星:作为社联或社团成员,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热心为社团工作,积极组织有影响力的社团活动,事迹突出,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所在社团(或协会)被评为四星级以上社团的优先提名.
10.学干之星:学校各级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干部,工作业绩突出,在学校、学院团学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示范影响力,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是公认的学生工作骨干
11.团队之星: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单位。
(二)全日制研究生
1.学习之星:学习中拥有积极向上态度,以全面发展为奋斗方向,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目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勤于思考,思维敏捷,综测成绩在专业前三名,通过英语六级考试。
2.技能之星: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有较好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对音乐、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的兴趣,在校级以上竞技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多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演出和比赛。
3.科研之星:努力学习实验技能,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积极探索创新,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热爱科学,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和广泛的知识面,拥有突破精神,积累一定的科研成果。
4.实验之星:树立目标意识,懂得责任与担当,动手能力强,热爱实验,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协助老师和同学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注重实验室安全,能够做好实验室卫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5.学干之星:积极为集体服务,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担任各级学生组织、社团或班级主要干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较强的独立钻研能力,在集体中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
四、评选方式
(一)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1.初评阶段。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根据评选要求,依据学院情况推荐“校园之星”候选人,具体报送要求附后。
2.复评阶段。结合PU口袋校园线上投票(分数占比40%)及线下评审组评审(分数占比60%),产生出入围候选人。
3.终评阶段。入围候选人信息面向全校公示,召开终评会议,由各相关单位成员、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组成的“校园之星”评审组对候选人在第二十八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期间的具体表现现场评审,从入围候选人中推选出10名“校园之星”个人奖项获得者和1个团体之星,“校园之星”提名奖获得者若干。
(二)全日制研究生
1.初评阶段。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依据实际推荐“校园之星”候选人,具体报送要求附后。
2.复评阶段。结合宁医研究生公众号线上投票(分数占比40%)及线下评审组评审(分数占比60%),产生出入围候选人。
3.终评阶段。入围候选人信息面向全校公示,召开终评会议,由研究生院成员、各学院主管研究生领导、普通学生组成的“校园之星”评审组对候选人的具体表现进行现场评审,从入围候选人中推选出5名“校园之星”个人奖项获得者和“校园之星”提名奖获得者若干。
五、报送要求
(一)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1.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推荐“校园之星”候选人,每个奖项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总人数不超过15人。请在2023年11月15日17:00前,将学院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学校团委社团文体部421办公室,并将推荐汇总表、个人申报表、100字个人简介及获奖证明材料(2023年与申报奖项有关的校级及以上奖励)、个人生活照(3M以上的免冠、无墨镜半身照)电子版材料由学院统一发送至2779569621@qq.com,电子版材料请根据评选类别建立汇总文件夹“XX学院第十四届校园XX之星申报材料”;个人材料文件夹请以候选人姓名命名,个人申报表以“姓名+XX之星个人申报表”命名,获奖证明电子版请以相应证书名称命名。
2.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个人进行资格和报送材料审查,严格做好“校园之星”的组织推荐工作,并公示拟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情况。同时,加强对先进青年学生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见贤思齐,青春向上的良好活动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奋发成才。
(二)全日制研究生
各学院推荐每个奖项候选人不超过1名,总人数不超过5人。请在2023年11月15日前,将学院推荐汇总表、个人申报表、学院拟推荐校园之星候选人情况公示(盖章)扫描版、100字个人简介及获奖证明材料(2023年与申报奖项有关的校级及以上奖励)、个人生活照(3M以上的免冠、无墨镜半身照)电子版材料由学院统一发送至 lizeyuan0202@163.com,电子版材料请根据评选类别建立汇总文件夹“XX学院第十四届校园XX之星申报材料”;个人材料文件夹请以候选人姓名命名,个人申报表以“姓名+XX之星个人申报表”命名,获奖证明电子版请以相应证书名称命名。
请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个人进行资格和报送材料审查,严格做好“校园之星”的组织推荐工作,并公示拟推荐的校园之星候选人情况。同时,加强对先进青年学生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见贤思齐、青春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奋发成才。
六、其他要求
1.已获得往届“校园之星”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2.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含通报)以上批评及各种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3.在上一学年考试中有不及格现象的学生不得参评。
七、联系方式
(本专科)苗 苗 6980082
林樱榄 15859793233
(研究生)辛 林 13895000849
李泽源 17865788500
附件:1.皇冠welcome官网第十四届“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2.皇冠welcome官网第十四届“校园之星”学院(本专科)推荐汇总表;
3.皇冠welcome官网第十四届“校园之星”学院(研究生)推荐汇总表;
4.个人简介模板;
5.事迹材料模板 。
团委 学生处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