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创建于2014年,围绕图书室的职能加强建设,各方面都有很大发展,书目不局限于宁夏少数民族医药,涉及内容广泛,现藏书1000余册,书籍内容包括中国文化、中医典籍、宁夏少数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及临床诊疗、民族医药、各种分子生物学、药理学实验指导类等,为相关科学研究提供平台和保障,是在校师生的第二课堂。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相关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到校图书馆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文献资料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二、教职工及学生进入图书室自觉履行借阅手续,每次可借1-5本图书,工具书借期不超过6个月。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四、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五、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