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welcome官网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 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第五条 学生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身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六条 学校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从爱护、关心学生出发,做好各项安全工作,改善校园和周边环境,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七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一)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三)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学生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
(五)学生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六)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异性。
学生有以上违纪违法行为的,学校可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学校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九条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十条 学生组织社会团体活动,应当按照《皇冠welcome官网学生团体管理办法》办理。学生成立社会团体和出版校内刊物,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
第十一条 学生团体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学生团体邀请校外组织、人员到校举办讲座等活动,需经学校批准。
第十二条 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第十三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学生通过制定公约,实施自我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内外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如下纪律和规定。
(一)在学校广场、体育馆、教学楼、会议中心(室)、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包括电子阅览室)等内,应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二)在见(实)习、社会实践、军训及勤工助学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和各见(实)习医院、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注意人身、交通等安全,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禁止使用违规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禁止存放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毒品和枪支、管制刀具等,一经发现,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学校将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 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消防、溺水等事故,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学生处或公安机关,并协助处理。
第三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第十九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在教学、实习和生活过程中,因属学校责任导致学生发生的伤亡等事故,学校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和校内外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由于学生本人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而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事故或者自杀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 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对擅自离校不归,学校不知去向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寻找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半月不归且未说明原因者,学校可张榜公布,按自动退学除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六条 学生和学生的家长、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在事故处理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听劝阻或者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皇冠welcome官网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