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公寓的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学生住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皇冠welcome官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2009年9月1日修订的《皇冠welcome官网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层次学生及留学生。
第二条 皇冠welcome官网录取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并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正式注册,可申请入住学生公寓。
第三条 为便于集中学习与管理,就读于我校的学生均要求在校住宿(研究生除外),实习期间的住宿服从学校及实习医院的统一安排。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校住宿者,本人向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 学生在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按指定房间住宿,如有调整宿舍者,经其同意后可协商调换房间。
第五条 学生退房时,应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搬离公寓。
第六条 男女同学未经允许不得互相串宿舍。
第七条 爱护室内公物,家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挪动、拆装、调换、挪做他用。
第八条 公共财产人为造成损坏及丢失的应照价赔偿,赔偿价格参照《皇冠welcome官网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室内外设施损坏赔偿规定》执行。
第九条 来访者应按照会客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经其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非宿舍人员一律不得留宿。违者将按临时客房住宿费(每天20元)的5倍给予罚款,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
第十条 学生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需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第十一条 学生公寓用电为智能化管理,其中各宿舍每月免费配送照明用电20度,实行节余归己、超额自付的管理办法,电价为0.45元/度(随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政策调整而调整)。
第十二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线、严禁使用阻性电器和明火,如电褥子、热的快、电暖气、电炉、电磁炉、酒精炉、煤气灶、蜡烛等。
第十三条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应存入银行,室内无人时随手锁门、关窗。对已发生案件的现场要保护好,等待公安或保卫部门做出处理。
第十四条 树立安全防火意识,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处理废弃物、燃放鞭炮等。
第十五条 爱护消防器材,增强消防意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无火情发生时,不得动用、损坏消防器材。
第十六条 自行车、摩托车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严禁存放在走廊、宿舍内。
第十七条 公寓内严禁饲养宠物或携带宠物进入。
第十八条 公寓内严禁打闹、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非法传销、商品推销等活动。
第十九条 公寓公共区域及室内禁止乱拉绳子、粘贴广告、任意涂写等不文明行为。
第二十条 保持学生公寓卫生整洁、规范,严禁垃圾堆放在室内及走廊内,应及时倒入楼外保洁箱;禁止随地吐痰、乱倒污水、乱扔纸屑、向洗脸池、便池倒垃圾杂物。
第二十一条 保持宿舍内的安静,使用音响、电脑等设备时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标准。
第二十二条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人离水电关,如遇停水停电应及时关闭水电开关,由此,人为因素造成设施设备直接或间接损坏的,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现房内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登记由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协调相关部门维修。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早6:30开门、晚23:00锁门;晚归者应向门卫值班员说明原因、凭有效证件进入公寓并登记。严禁晚归学生攀爬阳台、护栏、门窗。
第二十五条 学生携大件物品进出公寓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查询并登记。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门锁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更换、配置钥匙、加挂锁;个人钥匙丢失或被盗应及时报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如不报而导致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宿舍备用钥匙由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保管、不外借;特殊情况下,学生可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第二十八条 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学院辅导员处登记,院部盖章生效由辅导员报学生处。
第二十九条 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原则上不受理登记,确实需要住宿的,需所在的学院开出证明。不留宿的公寓由公寓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寓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本公寓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皇冠welcome官网后勤管理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