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welcome官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教)发[2007]718号),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集体,热爱劳动,讲究卫生,体育达标,身体健康;
(五)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平均学习成绩不低于80分),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和程序
(一)由学生提出申请,各学院按照《皇冠welcome官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和其他评选条件,依据认定的贫困生信息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遴选初审,提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开答辩并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按照评选条件对推选的学生进行评审(或再次组织答辩会)确定名单。
(三)学生处对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学校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时间及发放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10月份评定。财务处一次性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