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welcome官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教)发[2007]717号),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资助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二等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三等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热爱集体,热爱劳动;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办法和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选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参加学院内组织的答辩。同时学院按照认定和建立的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分类,推荐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二)学生处按照评选条件对推选的学生研究评审确定。
(三)学生处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学校将受助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时间及发放办法
我校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教育厅下达的名额,下发通知进行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10月份评定,按10个月逐月发放。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