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在全校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习生活风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特制定本评选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一、评选种类
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习优秀奖、道德风尚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
1.班委和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团结协作,积极组织和带领班级同学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2.有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集体荣誉感强,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级各类有益的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3.有互帮互学、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班内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全班70%以上的学生平均学习成绩在75分以上(文明班级70分以上),体育成绩全部达标;
4.学年班级无违纪现象,无故意欠费学生。
(二)三好学生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学年德育测评分在18分以上;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三)三好学生标兵
在符合“三好学生”全部条件的基础上,从“三好学生”中选拔产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
(四)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同学,以身作则,热心服务,同学认可,成绩明显;
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
4.在校内担任学生会或班团干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身体健康。
(五)各类单项奖参评条件:
1.学习优秀奖: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成绩排名前25%,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道德风尚奖:
上一学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学校学风建设、道德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
(2)在校内外因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贫帮弱等高尚行为受到表扬或表彰。
3.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校级以上各类文体竞赛中获奖;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表现突出。
三、评选比例
(一)先进班集体占参评班级的20%,文明班集体占参评班级的10%;
(二)“三好”学生人数占参评学生人数的3%,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
(三)优秀学生干部占参评学生干部的10%;
(四)各类单项奖总人数控制在评选人数的5%以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一)本学年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本学年有课程补考或重修者;
(三)本学年在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者;
(四)有故意欠费行为者。
五、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在做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单行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由学校审批并统一进行表彰。
六、表彰奖励
(一)授予“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单项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学校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宣传栏刊登光荣榜。
(三)获奖个人填写的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评优评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宁缺勿滥。各学院在参照校级表彰的基础上,可设立学院级表彰奖励。
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