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现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决定组织各学院开展学生心理危机状况筛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筛查时间:2018年9月1日-9月7日
二、重点筛查对象:
1.曾在心理卫生中心或精神专科医院就诊过的学生;
2.心理普查中反馈给各学院的学生;
3.曾有自杀意念或自杀行为的学生;
4.在日常生活,学习当中有异常言行的学生;
5.确诊有重大躯体疾病的学生;
6.曾有危害他人或集体行为的学生;
7.亲子关系紧张、特别是假期家庭矛盾激化的学生。
三、重点关注学生的筛查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需上报
1.存在幻觉、妄想或其它精神病性症状者;
2.已构成明确临床心理疾病诊断者;
3.曾转介相关医院者;
4.情绪低落,并有自杀倾向者;
5.学习、生活功能明显受损者(例如:不能正常上课或进食、睡眠不正常等);
6.有危害他人或集体倾向者;
7.其它(严重躯体疾病、吸毒、酒精依赖等等);
8. 学生有主观痛苦感,症状复杂,以致判断困难者。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心理危机筛查的访谈工作,于9月7号12点前将重点关注学生名单盖学院章后报王颖丽老师,电话6980252。
2.一定要注意重点关注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一定要严格保密。
3.各学院针对重点关注学生建立档案,制定相关的帮扶措施。随后,学生处将与预警等常规学生工作一并进行检查。
学生工作部(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