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对象
具有宁夏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海原县9县(区),中卫市兴仁镇、蒿川乡,中宁县喊叫水乡、徐套乡,永宁县闽宁镇户籍(以下统称为山区户籍),2015年被区内外一本、二本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含一、二本院校预科生当年转录为一年级的)。
具有宁夏川区户籍,2015年被区内外一本、二本高等院校录取的(含一、二本预科生当年转录为一年级的),根据分配名额,重点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特别要关注近期生态移民安置区困难家庭的新生(含在户籍地之外上高中被二本院校录取的家庭困难新生)。
宝丰集团所属企业员工子女,2015年被区内外一本、二本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含一、二本预科当年转录为一年级的)。
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宁夏山区户籍新生预计奖励资助11300名,最后以基金会审定落实人数为准;奖励资助宁夏川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1200名。每生每年奖励资助4000元(盐池高级中学毕业生和宝丰集团员工子女奖励资助5000元),连续奖励资助4年,学制4年以上的按4年计算。
申请流程
凡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山区学生,按要求需准备本人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大学录取通知书等电子版扫描件;川区学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于7月20日至8月20日登陆“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网站”(www.ybcf.cn)受助学生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燕宝奖学金”。网上申请成功后,将申请表打印出来,核实相关信息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将纸质申请表送交高中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学校统一将纸质版申请材料送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申请地点
具有宁夏山区户籍,且在山区所属普通高中或银川一中、六盘山高级中学、育才中学报名参加高考的学生,在所在学校申请;具有宁夏山区户籍,在山区所属普通高中和银川一中、六盘山高级中学、育才中学以外的川区学校报名高考的学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具有宁夏山区户籍,由预科转录为当年二本以上高等院校一年级的学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
发放时间
学校开学后,燕宝基金会将与受奖励资助学生所在高校联系,学校开具其在校学习证明后,基金会以此为据,为每个学生办理奖励资助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将奖学金发给学生本人(时间大约在11月左右)。
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不列为资助对象:享受国家免费资助政策的大学新生(如:免费师范生、军队院校学生、国防生等);享受其他单位、组织、机构(个人)与燕宝基金会类似资助的新生。
同时,如果受资助的学生在大学表现不好,将被取消资助。
宁夏川区户籍受奖励资助学生的申请由各市、县(区)教育局按分配的名额和资助条件,统一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