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请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以下工作:
政审:自行下载 政审表.doc。政审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的,由原单位填写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到本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政审事宜,应届毕业生的政审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不递交或伪造材料或政审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体检:请下载 体检表.pdf。按照上级相关体检要求,自行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主要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校后我校将统一进行复检,对弄虚作假、隐瞒疾患者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提交提示:以上两类材料递交前,须先行扫描或拍照,5月10日(星期二)前发送至所属培养单位邮箱(见附件),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命名规则为“拟录取专业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材料由拟录取专业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录取;同版本的纸质材料开学报到时递交,请考生妥善保管,弄虚作假将追究诚信责任,遗失后果自负。
附件: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培养单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临床医学院(总医院) |
0951-6744022 |
http:/lcyxy/info/1044/2187.htm |
基础医学院 |
0951-6980100 |
jcyb@nxmu.edu.cn |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
0951-6980141 |
ggwszhaosheng@qq.com |
中医学院 |
0951-6880712 |
zyxyyjsbgs@163.com |
护理学院 |
0951-6880519 |
136408586@qq.com |
口腔医学院 |
15226282360 |
yanjiusheng_nxmu@163.com |
药学院 |
0951-6880693 |
yxyyjsb@nxmu.edu.cn |
颅脑疾病重点实验室 |
0951-6980240 |
dingna05@126.com |
生育力保持重点实验室 |
15009589338 |
cgd322@sina.com |
上海公利医院 |
18017716796 |
16577170@qq.com |
第二临床医学院(市医院) |
0951-6192223 |
ycs1yy_kjk@163.com |
第三临床医学院(区医院) |
0951-5920219 |
nxrmyyyjs@163.com |
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
13619512970 |
345336703@qq.com |
代谢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室 |
0951-6880611 |
46106468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