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导师、全体研究生:
寒假即将来临,为了保证全体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每位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祥和的寒假和春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我校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至3月1日,研究生寒假期间的安排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确定,凡回家或外出的研究生,须按要求请假,并按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
二、 工作要求
(一)留校研究生注意事项
1.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准确掌握寒假留校研究生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关心生活上有困难的研究生。对于非培养单位和导师统一安排留校做实验、写论文、做调查、轮转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要逐一落实并经导师同意方可留校。
2.导师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管理,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要加强调研、实验等安全教育管理。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强化在规培基地和实践基地的工作纪律要求。
3.留校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保持通讯畅通。临时外出要履行报告请假制度,准时返校。
4.假期内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严禁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宿舍。
(二)返乡和外出研究生注意事项
5.离校前须妥善放置个人物品,保管好个人财物,锁好门窗、切断电源、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清扫卫生后方可离校。
6.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等。特别是返乡和假期进行就业择业的同学,务必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谨防上当。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赌博、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违法乱纪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8.派驻外地联合培养或做课题的研究生要与所在院系所、学科、导师经常保持联系,注意人身安全。
寒假期间,各培养单位、导师、研究生辅导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值班安排,研究生要加强自我管理。若遇到安全事故等事件,应及时按规定报告。假期结束,应按时返校注册。
预祝各位老师、研究生新春愉快!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