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意见征集会在雁湖校区正德楼第五会议室召开。学校副校长张在其,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与教学单位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研究生院徐方院长主持会议。
会上,张在其副校长指出,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性绩效发放工作意义重大,它涉及到研究生导师和教学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影响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因此,制定的办法既要做到科学合理,又要做到切实可行。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项工作是复杂繁重的系统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要性;二是征求意见,完善方案。要自下而上充分征求广大导师和一线教学人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三是分工合作,统筹推进。校级和院级要上下联动,做到细化工作流程,利于操作实施;四是正面宣传,树立正气。要正面宣传和引导此项工作推进实施,切实提高广大导师和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徐方院长在会上简要介绍了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性绩效发放工作开展的背景、依据及编撰方式,并强调即将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会更加突出“全方位育人、培养质量、统筹作用和综合评判”四个方面,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和优质优酬的特点。孙玉宁副院长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性绩效发放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也紧扣主题,在热烈的气氛中对如何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奖励性绩效发放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