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学位点、导师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对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与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已通过答辩申请授予硕士学位的各专业及各培养类型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检查方式
各培养单位在本部门主要领导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按照工作实际,全面、科学、高效地组织所属相关学位点开展学位论文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主要检查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撰写格式是否符合学校学位论文写作规范(包括中英文文摘和正文撰写、文图及表格的格式及其注释、统计学方法与表述、参考文献等)及论文涉密保护等。在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部门所有论文自检情况汇总单(主要领导签字、盖章),连同修改重印后的学位论文一并递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同行专家集中审核经各院审核并修改的学位论文(终版),并校内公布对各院整体检查的结果。
三、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检查结果分为合格、限期修改和不合格三种。“合格论文”统一入档保存;“限期修改论文”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真修改,经再次检查合格者入档保存,拒绝修改或修改后仍不合格或逾期递交者,均按不合格论文处理;“不合格论文”不得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等评选,不可以进行学位申请,如已授予学位后期查出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追回并取消学位和相应奖励。
对院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导师必须指导学生在限期内予以纠正,若在校级抽查中发现仍未改,则将视问题严重程度给予导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对学术不端行为,还将依据国家有关办法进行处理,导师将不能参加优秀导师评选,当年考核也将视为不合格。
根据学位论文不合格数所占比例,学校领导将约谈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核减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在全校进行通报。
四、检查材料提交
所有已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在递交学校存档前须做校院两级的审核。各培养单位在通过学位分委会之前,须完成本部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自检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将重新修改完善的3本学位论文递交学校存档,学校将抽查存档论文,对有问题的论文将按照本通知中“三、结果处理”给予相应处理。
2016年学位论文质量检查汇总表.xlsx
皇冠welcome官网研究生院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