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处党员结对服务学院
财务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推进财务处党支部关于党员结对服务学院财务工作,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紧抓“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财务处党支部将开展“党员对学院的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服务共建活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行了“一对一”的财务业务咨询、服务、督导,有效的使各学院的经费执行率达到规定要求,解决学院在办理日常财务业务时的困惑,同时也促进了财务处党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对二级学院的预算经费及专项经费的支出管理,增强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的实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的促进全校预算资金支出的执行率,保障学校的全面建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等文件。
三、工作步骤
(一)结对党员每月至少一次指导二级学院资金管理、咨询、支出执行情况等业务。
(二)每月将二级学院的资金管理、支出执行情况以书面的形式通报给学院负责人。
(三)每季度向二级学院财务助管员传达本季度出台的财务相关制度。
(四)结合结算科的统计情况,每半年将二级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的收缴情况通报给学院负责人。
(五)针对各学院的具体情况 ,指导学院哪些经费可以作为创收经费,若允许收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确认收入的流程等。
(六)其他问题(其它一系列的报销方面的业务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 各项经费的开支标准要符合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
(二)规划指导 学院经费的年度支出要结合年度预算和项目的执行作出年度支出计划。
(三)真实可信 收支预算要依据充分、内容真实、准确可靠、真实可信。
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