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welcome官网文件
宁医校发〔2014〕120号
关于印发《皇冠welcome官网2014年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部门,机关各部门:
《皇冠welcome官网2014年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方案》已经学校2014年第5次党委常委会和第4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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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6日
附件
皇冠welcome官网2014年教育
事业经费预算方案
2014年是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以“提升层次、深化内涵”为主题,进一步落实校院二级管理之年,而加强预算管理是完成2014年度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随着财政预算改革的逐步深入,预算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及合理化要求越来越高。同时,对预算管理执行力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因此,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工作,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稳妥地执行各项预算经费,全面提高办学经费的使用绩效,确保预算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
一、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安排的基本依据
2014年预算经费由财政拨款和学校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构成。其中,财政拨款为人员工资全拨、公用经费按计划学生人数标准核拨(本专科及中专生按每生2000元核拨,研究生按每生6000元核拨),事业收入为学费和住宿费等。今年,学校还需继续化解贷款债务,资金依然严重不足。本年度预算分配在确保学校年度发展规划、职工待遇和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以2013年预算数和年终决算数为依据,按学校整体事业发展规划进行分配。
二、教育事业经费预算安排原则
为科学分配预算资金,充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顺利实施我校教育事业经费预算,2014年预算安排本着“统一编制,统一管理,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分配原则,在认真核实各部门的编制预算,广泛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和充分进行可行性论证及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认真测算每项经费指标的合理性,参照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事业发展需求的顺序安排支出,切实做到积极稳妥,基本做到收支平衡。特别是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出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安排进行了详细测算。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大力推行经费使用绩效审核,强化增收节支工作,努力使有限的办学经费切实保障好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收入
2014年学校实际预算收入为32,616.23万元。其中,①财政补助收入核定数为11,707.85万元(人员经费9,451.7万元、公用经费2,256.15万元);②预计增资拨款1,500万元;③教育事业收入为5,649.98万元,主要是学费、住宿费、各学院创收经费及其他收入;④专项经费拨款11,258.4万元。主要包括201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2,500万元、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150万元、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60万元、2014年地方高校生均拨款中央奖补专项2,700万元、2014年建博专项1,000万元、2014年协同中心建设项目200万元、2013年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专项60万元、2013年高教专项560万元、2013年创新发展平台建设专项110万元、2013年基建统筹专项550万元、财政其他专项拨款3,368.40万元;⑤科研专项经费拨款2,500万元。
四、教育事业经费预算支出
2014年全年安排预算支出32,984.30万元。其中,①人员经费13,603.85万元(人员工资支出10,298.5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305.27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18%、占预算总支出的41.24%);②教学科研、公用经费6,533.2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9.81%);③化债及利息资金2,100万元(偿还贷款1,000万元、利息1,10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80%);④专项经费10,747.1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8.95%,其中,校内专项共安排1,238.79万元,校外专项7,008.4万元,科研专项2,500万元)。
五、预算资金缺口
2014年学校总收入32,616.23万元,支出为32,984.30万元,尚待落实资金368.08万元。
缺口原因主要为财政拨款经费标准较低,不能满足学校正常教学等各项运行经费的支出。加之,学校近年化解债务,学校教育事业收入无法拨回,债务利息学校自筹,使学校正常运行经费严重不足。
六、预算安排中的几点说明
(一)充分体现以教学为中心。今年预算以本专科学费收入的44%安排四项教学经费,较去年增加49.5万元。主要增加了教学实验耗材费、教学专项、人才培养费。图书经费按财政拨款的3%核拨。
(二)结合国家关于严格管理“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出国出境费),今年对“三公”经费的安排进行了详细测算,符合规定要求(公务接待按预算总支出中的公务费和业务费的1.5%安排,公务用车安排20万元、公务出国出境安排50万元)。
(三)各部门的差旅费、办公费、公杂费、交通费、邮电费按定额预算标准下达(教学部门每人1200元/年,行政、教辅部门每人1500元/年,部门不足5人按5人计算)。
(四)高职学院业务经费按与平罗职教中心联合办学经费收入的40%、校本部中专学费按收入的45%安排,作为中专学生招生及管理使用,以收定支,超支不补。另,我校教师在平罗职教中心代课费,按办学协议和教学计划据实报销。
(五)成教经费按成人学生学费实际收入的22%安排(宁医校发〔2014〕28号文件),以收定支,并按《皇冠welcome官网成人教育学院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宁医校发〔2014〕28号)文件执行,超支不补。
(六)研究生培养经费自2012级起,按科研型硕士4000元/生、临床型硕士2000元/生标准核拨(老生执行旧标准)。
七、教育事业经费使用的有关要求
(一)根据《皇冠welcome官网校院二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医校发〔2012〕24号)的文件要求,财务处将依据学校规定的核拨标准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教学经费、学生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专项经费及创收经费划拨至各学院。各学院财务管理实行院长负责制,并在学校规定范围内具有统筹权、审批权和使用权,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其他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
(二)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安排的12,847.19万元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支出范围必须符合项目支出要求。(见2014年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表)
(三)除部门创收经费外,学校安排的公用经费不报招待费、礼品礼金费、劳务费、加班费(人事处审签的除外)、误餐费、燃油费、花草费、部门评优奖励费以及除办公电话以外的通讯费(校办、成教、高职学院除外)。
(四)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三公”经费和绩效工资总量控制的相关规定,创收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含礼品、礼金费)、劳务及加班费的支出须从严控制。
(五)千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并严格执行《皇冠welcome官网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见财务处网页)。
(六) 各类实验耗材费、版面费、会议费只能转账支付。
(七)资料印刷费的支出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自治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10〕1880号)的文件规定,在指定印刷厂印刷。
(八)各类经费支出,严格按项目支出方向列支。
(九)网络软硬件设施的添置,统一由现教中心归口管理,其申请计划由现教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评审论证。
(十)购置办公家居、办公设施及仪器设备,统一由实验室装备与服务中心归口管理,其申请计划由实装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评审论证。
(十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宁财发〔2010〕133号)文件精神。①公开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预算金额在3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按自治区人民政府12号令执行(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进行公开招标);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年度内单项预算金额5万元或同类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实行分散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实行公开招标;③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内(10万元)的,由自治区财政厅部门审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④零星采购限额标准: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标准按单位当年编制人数予以确定。标准人数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月定额标准为3万元,100人以上的月定额标准为5万元。零星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备案,备案结果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于每季度10日前报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查。⑤其他要求:预算金额在30万元的公开招标或网上竞标价项目,中标价在一定期限内(最多不超过3个月)可作为协议采购价,由采购人按协议采购价报送采购计划,实行协议供货;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采购人每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入部门预算统一上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人报送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预算执行中需要追加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必须提供财政部门出具的预算追加通知书,方可实行采购;公务机动车辆由自治区组织集中统一采购。凡安排预算资金在此范围内,严格按照自治区文件执行。
(十二)根据《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宁财(预)发〔2005〕78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财(预)发〔2012〕398号)及《皇冠welcome官网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财务的实际情况,预算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使用要求如下:
1.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2013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宁财(预)发[2014]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宁财(预)发[2014]134号)文件要求,对预算项目执行均衡性差的,财政部门将结合学校预算编制调减下一年度学校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受理其追回预算申请;
对连续两年未动用或连续三年未使用完项目资金形成净结余的,并无正当理由,财政部门将收回总预算。为此,每年6月和11月,财务处将清理核实本年度财政安排的各类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并上报财政部门。并要求2012年以前项目资金必须在本年度6月30日前执行完毕;2013年项目资金必须在本年度6月30日前启动使用;本年度项目资金必须在本年度10月前启动使用。
2.关于学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预算资金的申请与使用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修缮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财(预)发〔2012〕3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预算安排的教学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研究生培养经费以及校长办公会通过的校级专项原则上执行零基预算,无特殊说明学校一律将指标收回。人员经费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年终清零,部分公用经费、科研专项经费执行年终结转,各部门创收经费原则留用。
(十三)学校预算按公历自然年度执行,预算经费下达之后,原则上不再做调整。因此,各部门应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率。在经费使用上要遵守国家财政法规、财经制度,各类经费要明确使用要求,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其他项目。所有支出按学院、部、处(室)的分项预算经费的审批制度办理,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经费合理使用。
下载相关明细表请点击此处:
ttp://jhcwc.nxmu.edu.cn/upload_files/article/42/2_1411115076_455810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