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普通类学生公寓住宿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15】6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归并了普通类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归并后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通知”规定,以2005年作为确定学生公寓新旧标准的时间界限,归并了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归并后的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校住宿的硕博研究生、本专科生、中职生。学生可在遵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能够提供的公寓资源条件下,选择适合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的相应类型公寓住宿,学校按相应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完善学生公寓设备配套。根据“通知”要求,学校要配齐配全或维修好住宿设备,保证住宿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加强学生公寓保安、保洁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
四、规范住宿费收取行为。学校任何部门不得另外收取与住宿费有关的水、电、暖费用,以及为学生公寓提供的上网服务费。
五、加强收费公示和监管。学校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学生监督,收取的住宿费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
六、本通知自2015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凡此前出台的有关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文件一律废止。
附件:皇冠welcome官网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二0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下载新住宿费标准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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