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我校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退休工资)
发放变更的通知
学校老干部处及全体退休职工:
根据人社厅宁人社函[2016]205号《关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财政统发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2016年6月起统一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
社保卡使用事项:2016年5月底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继续使用现有的银行卡(折)发放养老金,从2017年开始逐步启用社会保障卡,原银行卡(折)将停止使用,原银行卡(折)具体停用时间人社厅暂未公布。2016年6月1月以后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原工资银行卡(折)停止使用。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