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财发【2016】6号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3]169号)、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工作实施方案》(宁财(预)发【2014】30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宁财(预)发[2015]589号)文件精神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结余结转资金考核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资金管理实际,本着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以加强预算执行严肃性及约束力、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为目的,使预算管理有方案、有计划,预算执行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除科研、创收经费外的各类经费。
第三条 主要考核内容
(一)财务管理规范考核。按学校年度整体规划及年度预算,结合“校院两级”及“大院制”管理实际,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主要考核部门制度建设、党政联席会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实施方案和经费执行总结、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专门经费管理员。
(二)项目建设规划考核。即:三年滚动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储备规划。
(三)经费执行目标考核。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按季度考核各项经费执行率。
第四条 具体评分标准
(一)财务管理规范考核共5项20分,每项4分,少于三项不得分。
1.党政联系会会议纪要;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年度经费实施方案、经费执行总结;
4.财务管理办法;
5.专门经费管理员;
(二)项目建设规划考核共2项20分,每项10分。
1.三年滚动项目建设规划;
2.年度项目建设储备规划;
(三)执行目标考核共5项60分。
1.第一季度(截止日期为3月20日)支出率达到25%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20%不得分。
2.第二季度(截止日期为6月20日)支出率达到50%,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40%不得分,且学校收回剩余经费的10%统筹使用。
3.第三季度(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支出率达到80%,得15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65%不得分,且学校收回剩余经费的20%统筹使用。
4.第四季度(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支出率达到90%,得15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75%不得分,且学校收回剩余经费的90%统筹使用。
5.年终(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平均支出率达到95%,得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80%不得分。年终所有部门剩余的预算经费全部收回(创收经费、期限内科研经费除外)。当 年项目经费未启动支付的每项扣2分,且需要提交书面说明,无书面说明情况的将全额收回。
第五条 财政部门在下半年划拨的经费项目,根据经费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第六条 科研经费按项目执行期限考核。
第七条 财务处定期将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汇总,报学校效能领导小组审议后通报,并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皇冠welcome官网经费管理绩效目标考核表
财务处
二0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