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医校办〔2014〕8号
创收经费是指各学院、各部门利用学校资源通过举办自学考试、联合办学、技能培训、研究生课程班、有偿服务等形式获取的费用。
一、创收经费的划拨比例
(一)联合办学(指各学院经成人教育学院审核后对外签定的联合办学协议)、长期培训班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创收经费按收入的85%划拨至各创收部门;
(二)短期技能培训、自学考试等创收经费全额划拨至各创收部门;
(三)研究生课程班按收入的60%划拨至研究生学院;
(四)成人教育学院按收取学费(包括联合办学)的22%划拨;
(五)高职学院按联合办学学费收入的40%划拨(划拨比例每年度可根据学费收取情况进行调整);
(六)其它未涉及到的创收经费协商确定划拨比例。
二、创收经费的使用规定
学校鼓励有创收条件的部门积极创收,创收经费中的人员经费按人事处核定标准列支(不含代课酬金),其余经费的70%用于各部门日常性业务开支和仪器设备购置维修、30%用于其它非人员经费支出。成人教育学院经费按照《皇冠welcome官网成人教育学院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宁医校发〔2014〕28号)执行。
三、创收经费的审批程序
加班劳务费、节假日补助、年终奖励、招待礼品费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共同审批,行政教辅部门需主管校领导审批,其他经费的使用按照学校财务审批办法执行。
四、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原《皇冠welcome官网创收和固定核拨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宁医校发[2011]29号)同时废止。
五、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