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初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17/2018学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为顺利完成2017/2018学年我校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以下简称《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原则
《高基报表》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各类项目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报表填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指定专门统计人员认真填报,保证各项数据真实、客观和准确。
二、填报内容
详见《2017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填报要求
(一)《高基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解释,统计人员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2017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2),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二)统计时点为2017年8月31日(即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统计时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即为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如毕业生数、复学等指标)。另招生数、在校生数统计时点为2017年9月28日。
(三)各填报单位所填数据务必与上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比两年度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的,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
四、上报及相关要求
(一) 填报完毕,请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发展规划处统计信息与处理科(正德楼312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472115295@qq.com,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前。
(二)填报单位须保存好数据来源底册并建立台账,以便各上级部门数据核查。
联系人: 李婉璐 电话:6980055
发展规划处
2017年9月21日
《2017学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高等教育报表(2017年终稿).docx
任务分解详表.rar
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指标修订内容.docx
各类学生及教职工名册.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