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实验中心、行政办: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各学系、实验中心、行政办履行职责情况,促进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激发干部教师工作积极性,学院决定进行2016年度各部门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学院一年来的工作部署,对照考核体系标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注重实绩原则,全面、客观地考核我院各部门2016年各项工作,激励全院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更加认真地履行工作职责,更加努力地做好工作,更加自觉地服务学院建设发展。
二、考核内容
按照《基础医学院各学系年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基础医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年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基础医学院各行政办公室考核指标体系》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
2017年1月5日至1月6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考核对象
各学系(实验中心)、行政办。
五、考核等次
六、组织实施
2016年度各部门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组具体实施,办公室统筹协调。测评打分表由办公室统一发放,由办公室统一收回。
七、考核程序
1.考核组实地查看材料。
2.依据考核成绩评定考核等次。
3.表彰奖励。学院对考核优秀部门进行表彰。结合考核情况,在某一方面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可提出表扬。
八、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是客观评价各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全院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各自的责任,严格遵守相应的程序,按时完成考核任务,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附:基础医学院2016年度部门考核时间安排表.xlsx
基础医学院各部门年终考核指标体系.doc
皇冠welcome官网基础医学院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