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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报送教学用实验动物申请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保证学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动物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相关院、系、教研室登录实验动物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实验动物申请表(教学)》,并认真填报。现将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1.实验动物申请表(教学)是实验动物中心生产实验动物的依据,内容不得无故变更,如有变更,请在使用前两周通知实验动物中心。

2. 实验动物是特殊的实验材料,只能在相对短的时间内保证适用的体重/周龄,使用时间精确到周,这样既不影响各学院的实验动物教学工作,也不造成实验动物的大量浪费。

3. 蟾蜍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无法进行购买和运输,请各教学部门用人工饲养牛蛙开展相关实验。

4. 请各相关院、系、教研室于2021年元月08日前将《实验动物申请表(教学)》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报教务处321室。请各部门及时上报,避免造成教学事故。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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