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教学计划管理
1.负责研究、论证、编制、调整和修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
2.下达学校学期教学任务书,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3.检查并考核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二、教学运行管理
1.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3.监督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普通高等医学教育本专科各类课程考试命题的组织、试卷库的建设及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校内各级各类考务安排及管理。
6.负责规划、建设、管理教学资源。
7.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三、教学质量管理
1.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制定教学评价标准。
3.负责学生评教、领导干部听课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以及负责组织开展各教学环节的监控工作。
4.负责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
5.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工作。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课程建设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评估、验收,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课程建设项目。
3.制定教材编写评价选用制度,积极鼓励教师参与教材建设。
4.加强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五、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1.完善关于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
2.负责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医学教育研究与改革课题、质量工程、本科教学工程等项目的立项、检查、指导、验收等管理工作。
六、表彰与奖励
1.负责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和推荐等工作。
2.负责开展学校教学奖励、优秀教学单位和个人奖项评选等工作。
七、教育经费管理
1.做好全校教学经费的预算和分配工作。
2.负责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专项教学改革等经费的划拨、检查等工作。
3.加强对各单位教学经费使用的督查,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八、完成上级主管领导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