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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高校自治区重点学科进行检查和遴选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0-11-02  字体:【

                     宁医科字[2010]049号
神经病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心血管内科学、骨外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遗传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呼吸内科学等自治区重点学科:
    为切实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自治区教育厅拟在11月中旬对我校自治区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检查准备工作。自治区将在此次检查的基础上,遴选一定比例的成绩突出、工作扎实的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请各重点学科于11月10日将《2010年自治区重点学科评审标准》自评打分表、《2006年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统计》和《自治区高度学校重点学科评审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递交科技处,电子版发至
kyc@nxmu.edu.cn
                             皇冠welcome官网科技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高校自治区重点学科进行检查和遴选的通知

                   宁教高[2010]283号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现就对高校自治区重点学科进行检查和遴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重点学科确立以来,各高等学校和学科建设单位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学科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但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需要,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各高等学校和学科建设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工作,加强促进重点学科的制度和机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对自治区重点学科进行科学审视和重新定位。确保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健康发展。
    二、本次检查遴选以学科为单位、学校统一组织、自治区组织检查评估专家量化打分遴选。检查方式由学校自定,学校可根据学科分布和特点,采取集中汇报、观摩的方式进行,也可分散到学科建设单位进行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自治区检查考评专家组主要听取学科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看建设成果资料、实地查看学科建设实物、听取学科单位建设意见。各高校在检查组织方式上要力求展现重点学科建设的成果,要善于总结经验,勇于查找问题,对学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
    三、在检查的基础上,自治区遴选一定比例的成绩突出、工作扎实的重点学科建设单位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四、自治区检查工作拟于十一月进行,请各有关高校对检查工作做出部署,并于11月5日前将检查部署的文件及各学科依据《2010年自治区重点学科评审标准》自评打分表、《2006年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统计》和《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评审表》一并交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到
sjz66@126.com,以上表格可在宁夏高教平台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gjpt.nxedu.gov.cn/main/index.html
    附件:1、2010年自治区重点学科评审标准
点击下载
         2、2006年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统计点击下载
         3、自治区高度学校重点学科评审表点击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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