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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谢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室教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9-22    作者:     来源:     点击:

教学办公室是负责学系本/专科日常教务管理与教师队伍管理等工作的教学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制定学系/课程组年度和学期教学进度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负责各项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各项有关教学工作的总结。

第三条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和实验室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教学服务和辅助工作。

第四条负责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制定和修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

第五条负责组织完成学院的各项年度工作指标。

第六条落实学系任课教师的选拔和培养等工作。

第七条负责学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的制定,做好教师工作量核算与认定工作。

第八条负责组织课程组教师进行教学研讨活动,包括课前试讲、课后总结、集体备课及研究生培养性讲课等,切实保障各项教学改革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负责学系教学所需教材、讲义及学习资料的订购、发放、借阅等工作。

第十条负责学生的学习效果分析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组织协调各教学部的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学系专兼职教师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的评估。

第十三条负责学系教学档案的分类、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组织课程组教师出卷、批阅、学生成绩统计与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积极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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