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第八十六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配备或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相应罚款”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相关作业人员操作规程,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我校近期组织第二期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实验室从事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压力容器基础知识、结构、安全附件;压力容器运行及维护保养;压力容器常见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应急及救援预案、事故案例分析;实际操作等相关知识。
三、培训方式及考核
参训人员在参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相关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考核,且考核成绩达标后可取得全国统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培训费用
参训人员每人培训费用416元/人(含体检费),由资产管理处统一支付。每位参训人员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管理特种设备。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由个人全额退回培训费用。
五、培训报名须知
1.年龄凡未满18周岁和超龄(女不超过55周岁)、文化程度低于初中的人员,一律不得报名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请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白底)三份。10月21日之前交至雁湖校区正德楼701室。
六、报名联系人:康振宁 马跃腾 6980079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代章)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