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结合、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体制,制定并监督落实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校资产总账和资产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负责资产基本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含房产、土地资源)的调拨、清退、收缴、租赁、处置、清查和确权登记等工作。负责学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校名校誉等无形资产登记管理工作。依据学校招标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学校货物类资产的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和政府采购目录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类资产的网上统一采购活动;监管各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货物类资产的自主采购活动。统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调剂调拨、重大维修、报废处置、销账备案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