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塞上英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工程、学校青年骨干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4-04   字体:【

宁医人字[2019]014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56号)、《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四批“塞上英才”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36号)、《关于做好2019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49号)、《关于开展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51号),《皇冠welcome官网青年骨干人才培育计划》(宁医校办〔20173号)精神,现就2019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塞上英才、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学校青年骨干人才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选拔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品德能力、社会贡献的原则。

2.坚持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

3.坚持向基层一线、关键岗位、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5.已入选的学校青年骨干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自治区人才选拔项目。

6.同一人在同一年度限报1项人才选拔项目。

二、 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单位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注明排序)。

4.学校评审:学校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学术委员会议评审后择优提出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三、 选拔范围、条件

    (一)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1.选拔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和“国内引才312计划”入选者,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2.选拔数量

    2019年分配我区推荐人选名额10名。

    3.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1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塞上英才

1.选拔对象

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直接从事或主要精力没有用于科学研究、科技攻关、技术创新等科研生产一线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特别是担任副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参加选拔。
    2.选拔数量

全区10名左右。
  3.选拔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科技事业,刻苦钻研技术,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业绩成果:选拔对象近5年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中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成就突出,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4)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5)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6)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关键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7)在宣传文化艺术领域,成绩卓著,创造出有重大影响的艺术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8)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维护人民利益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9)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对于长期扎根科研生产一线,辛勤工作,近年来在我区支柱产业、重大项目、重点科研、优势学科、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中,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实力强劲,业绩成果显著,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优秀人才要予以重点推荐。

(三)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高层次人才

1.选拔对象

在我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以及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重点选拔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

2.选拔数量

全区40名。

  3.选拔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技术,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近5年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者研究成果有创新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区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居区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具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3)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在基础理论研究领域中取得重大突破或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以第一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学术论文或在应用研究中,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研成果处于区内外领先水平,获得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为同行公认,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教学、科研成果突出,所创新的教育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推广,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5)长期工作在卫生领域一线的学科带头人,医术水平高,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好,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科研成果有重大科学价值,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的主要完成者。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全国和全区比赛中取得名次和奖励,为发展我区体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四)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1.选拔对象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青年人才。侧重选拔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产业中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创新型人才和掌握现代经营理念、熟悉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的经营型人才;在非公领域从事产品开发、技术应用、工艺革新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优先选拔长期工作在基层和科研、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人才。(已入选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和入选青年托举人才培养工程且未取得新成果的人员均不得申报)。

2.选拔数量

全区100名,其中: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0名左右,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0名左右。

  3.选拔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突出高端引领,着眼全区人才梯队建设,着眼于争取和承接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申报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般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般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11日以后出生)。业绩成果突出的,学历、年龄、职称、职业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申报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区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提出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引领基础理论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支撑引领作用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和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  

申报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基金或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在工业与农业研究、技术开发、管理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达到区内先进水平,并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六项以上;

    4)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项以上或社会科学类三等奖六项以上并排名前三者;

    5)长期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主持完成自治区教改任务,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或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

    6)长期从事疾病诊治和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水平较高,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比较突出,或疾病预防、控制效果比较明显,得到同行公认;

    7)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文学艺术、图书出版、体育竞技等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得到同行公认;

    8)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熟悉资本运作,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9)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学校青年骨干人才

1.选拔对象

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已入选自治区级以上各类人才称号者除外)。

2.选拔数量

2019年全校选拔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培育对象1-2名、学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培育对象4-5名、学校优秀青年后备骨干培育对象不限名额。

3.选拔条件

青年骨干人才培育对象必须品行端正,热爱教学科研事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潜心研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已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对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申报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培育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参与自治区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申报学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培育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自治区级重点科研项目;

2)潜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参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申报学校优秀青年后备骨干培育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主持自治区级科研项目;

2)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所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各单位对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确保书面材料与电子数据真实一致并按时报送,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3.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1.各单位综合报告1份,包含人选推荐情况、推荐程序。

2.各类项目相关表格

《各类人才选拔项目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附件11份(此表由所有申报人员本人填写,单位汇总并提交电子版)。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2)《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2份;(3)《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登记表请从“东方智辰”网站下载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填报时请在“一般申报类”和“产业创新类”中选择其中一种填报,并生成后缀名为“.RPU”的电子数据上报)。

塞上英才:1)《申报表》一式3份;(2)《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1份;(3)《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1份;(4)单行材料。推荐人选业绩与贡献单行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阐明被推荐人员近5年来的学识水平、研发能力、参加科研项目获得的成果(注明成果等级及本人排名)、发明创造与技术革新产生的效益,以及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专利情况等(与所提供佐证材料一致),加盖推荐部门印章。

自治区政府特贴: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2)《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1份;(3)《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1份。

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1)《申报表》一式3份;(2)《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1份;(3)《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1份。

学校青年骨干:1)《花名册》(一式1份);(2)《申报表》(一式3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

3.佐证材料

主要包括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研(教改)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著作封面、封底、首页复印件,论文封面、正文首页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放置,无需装订。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上述复印件评审结束后退回个人。

4.报送时间

各单位将123中所述全部材料于4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将佐证材料复印件按照人社厅通知要求,以图书样式装订成1册,并在每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于4月底前报送。具体要求请登录网址http://www.nxhrss.gov.cn/zcfg/rsrc/查看。

附件1-各类人才选拔项目申报人员业绩情况汇总表-A3.xls

百千万附件1-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百千万附件2-业绩成果一览表.doc

塞上英才附件1-申报表.doc

塞上英才附件2-人选基本情况信息表.doc

塞上英才附件3-业绩成果一览表.doc

自治区特贴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自治区特贴附件2-基本情况信息表.doc

自治区特贴附件3-业绩成果一览表.doc

自治区青年拔尖附件1-申报表.doc

自治区青年拔尖附件2-基本情况信息表.doc

自治区青年拔尖附件3-业绩成果一览表.docx

学校骨干人才附件1-申报表.doc

学校骨干人才附件2-花名册.xls

 

                                        人事处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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