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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2万元(含2万)以上材料审核采购及验收;
二、负责学校教学实验用品采购监管;
三、负责小额零星电子类设备、办公家具及复印纸计划编制及采购;
四、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采购除已纳入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标准限额内且必须在政府网上商城采购的物品之外的,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货物;
五、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设备设施维修的监管、备案工作;
六、负责教学、科研设备及易耗品(含试剂)等的质量、价格及科研试剂供货商审核、服务信息反馈工作;
七、负责集中采购合同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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